”人间的法律常常更改,上帝的真理和慈爱永远长存“——周本兴

文/林丽莎

 

通过媒体或网络认识周本兴的人,一定很难想象爱搞笑的他小时候是一个沉默寡言、多愁善感的男孩。他在霹雳州实兆远莫珍歪新村度过童年。父母亲是小园主,凡事亲力亲为,为生活忙碌。对他们来说,只要儿子当个好人,不为社会制造麻烦就可以了。

他中一时,应邻居之邀参加教会主办的生活营,接着参加青少年团契。两位导师对他的灵命成长影响深远。他开始在课业上发奋图强,成为班上的高材生。富有正义感的他也当过巡察员,曾经不畏触犯了校规的同学的恐吓,向训导主任报告。他内向的性格更是受到启发。他时常毛遂自荐参加校内外的演讲、唱歌、朗诵、辩论等等的比赛。

 

周本兴在刑事法庭外。

 

“我从小带着悲观长大的。如果没有接受耶稣成为救主,我想我的生命很早就结束了。因为信仰的缘故,我懂得祷告和依靠上帝,悲观的情绪才慢慢改成积极的人生态度。”

在等待高级教育文凭放榜的当儿,周本兴报读短期的新闻课程。他开始对必修的法律科产生兴趣,决定升中六,接着考上马来亚大学法律系。他在实习九个月快结束前,却又想成为新闻播报员或电台节目主持人。结果上帝关上了所有面试的大门,把他送进律师楼和法庭,让他继续发挥滔滔不绝的口才。

周本兴擅于处理民事纠纷、刑事案件、劳资纠纷,也处理房屋买卖手续、拟定合约和遗嘱等。 在新山为老板打工累积经验、资本和人脉后,终于在二零零九年开了自己的律师楼。他的办公室的玻璃窗上印有来自圣经旧约阿摩司书5章24节的十七个大字–“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,使公义如江河涛涛。”

 

周本兴以前的办公室。

 

对他而言,在职场要活出见证,知易行难。耶稣在祂的时代已面对诱惑;今天,这些试探依然以金钱、名利和情色的形式出现,只是改头换面而已。

身为律师的他要处理案件之前,一般上会使用以下方式:

第一,求问上帝心里平安。

“我们若要审查人心,必须有属灵的洞察力,就必须安静来到神面前求问。不要因为忙碌而忘记祈求,也不要因为看到表面的事情而轻易相信。若我心中没有平安,就不接。而我和上帝说明,不接谋杀和强奸的案件,除非是冤案。有时我认为是冤案,法院却不这样认为,被人误解,自讨没趣。不过,天地良心,无愧于心。”

第二,绝不贿赂。

“当客户有这样的动机,我都会跟他们说:‘你找我打官司,就是相信我的能力,而不是走捷径。’若他们还一意孤行,我只好选择放弃他们的案件,因为贿赂看似康庄大道,其实是‘窄路’,最终死路一条。贪污为神所憎恨,基督徒必须要成为一股清流。虽然不容易,不过神一定会保守。”

第三,只有一次机会。

“我常被人挖苦,知道某人是坏人,还替他辩护抗辩吗?若是根据律师公会法令,我等必须大而无畏辩护,有罪与否,由法院判决。不过,我坚信有罪的人,也有重生的机会。就像当初犯了奸淫的妇女,人人要丢她石头,耶稣反说:‘若你们当中无罪,就头一个丢她石头。’结果由老到少,渐渐离开。耶稣也对妇人说:‘众人不定你罪,我也一样,从此不要再犯。’

我们也要记得耶稣是我们的中保。祂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,就在上帝面前为我们‘辩护’。甚至担当我们的罪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
因此我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也常常思考‘一次机会’的原则。无论嫌犯犯上任何滔天大错,我只会替他辩护一次。任何疑点归嫌犯,审判的结局交给法官。若以后再犯,就失去我替他辩护的机会了。”

第四,胜败都感恩荣耀主名。

“官司大胜当然容易感恩赞美主,如果失败的话呢?是否抱怨还是依然献上感谢?

我是力求完美的人。以前非常执着胜利,后来开始学会打官司全力以赴,把结果交给神。学习怎样处荣耀,也学习如何处卑贱,因为‘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神的人得益处’。”

 

周本兴酷爱大自然和旅行,经常周游列国。

 

周本兴自二十四岁起在职场笑看风云,都赖于紧紧捉住神的话语。即使他的办公室被泼红漆,他也不畏恶势力。他当然不乏意外的惊喜。他曾经接到一通电话,对方要还清欠了四年的律师费。而且表示欣赏他的工作态度,要找基督徒律师处理案件。

周本兴不但是执业律师,也是人权律师。卸下黑袍的他除了在教会分享法律知识、时事评论和生活点滴,也活跃于媒体和网络,并著有多本书籍。他常常在字里行间引用圣经的故事和章节。在面子书与来自不同信仰背景的网友交流时亦是如此。

 

周本兴在教会分享。

 

因为职业使然,周本兴透过法律和法庭,寻求公平和正义。他知道唯有仰望十字架,才更活出公平和公义的生命。虽然人间的法律常常更改,上帝的真理和慈爱却是永远长存。

 

周本兴今年九月中响应新山【光头与美】活动,落发为癌症病友筹募基金。

 

(照片提供:周本兴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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